問題詳情

24.依據行政訴訟法第8條之規定,下列何者並非提起一般給付訴訟之要件?
(A)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
(B)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
(C)確認行政處分無效
(D)請求公法契約發生之給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82192
統計:A(13),B(32),C(966),D(26),E(0)

用户評論

【用戶】謝迪索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間,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或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得提起給付訴訟。因公法上契約發生之給付,亦同。前項給付訴訟之裁判,以行政處分應否撤銷為據者,應於依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三項提起撤銷訴訟時,併為請求。原告未為請求者,審判長應告以得為請求。

【用戶】謝迪索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間,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或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得提起給付訴訟。因公法上契約發生之給付,亦同。前項給付訴訟之裁判,以行政處分應否撤銷為據者,應於依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三項提起撤銷訴訟時,併為請求。原告未為請求者,審判長應告以得為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