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鄉(鎮、市)人口在 1 萬人以下者,鄉(鎮、市)民代表總額不得超過幾人?
(A)5 人
(B)7 人
(C)9 人
(D)11 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02222
統計:A(50),B(113),C(32),D(30),E(0)

用户評論

謝迪索】評論

鄉(鎮、市)民代表總額:(一)鄉(鎮、市)人口在一千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五人;          人口在一萬人 以下者,不得超過七人;          人口在五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十一人;          人口在十五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十九人;          人口超過十五萬人者,不得超過三十一人。

衝衝衝】評論

地制法第3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