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下列何者不得單獨為抵押權客體?
(A)區分地上權
(B)不動產役權
(C)農育權
(D)典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89011
統計:A(196),B(534),C(168),D(194),E(0)

用户評論

小佑子-繼續準備司特四等】評論

不動產役權有:不可分性跟從屬性喔2.甲將A地設定不動產役權於乙,供乙眺望之用,嗣後A地經分割成B、C、D三地,乙之不動產役權就B、C、D仍為存續,此為不動產役權之何性質? (A)不可分性 (B)從屬性 (C)物上代位性 (D)相容性※法條只要有分割就是不可分性(857、868、869)※只說不得分離或讓與就是從屬性(853、870)。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試著說下我的看法 你們判定對不對:不能拿別人給予的便利作為自己的所有物作為抵押

Niquee Lu】評論

我認同11f神山的看法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不動產役權的定義:其乃指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權利(《民法》第851條)例:你可以走過鄰居的騎樓、電視線從鄰居經過,水管從鄰居經過,就是不能抵押鄰居的不動產「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