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良輝】評論
一、法令依據:(一)入出國及移民法第9條及第16條。(二)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14條至第16條。二、適用對象:(一)僑居國外之無戶籍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1、有直系血親、配偶、兄弟姊妹或配偶之父母現在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其親屬關係因收養發生者,被收養者年齡應在十二歲以下,且與收養者在臺灣地區共同居住,並以二人為限。2、現任僑選立法委員。3、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國外出生之子女,年齡在二十歲以上。4、持我國護照入國,在臺灣地區合法連續停留七年以上,且每年居住一八三日以上。5、在臺灣地區有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之投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6、曾在臺灣地...
【Heize】評論
添丁我跟你有同樣的疑問卡一個
【我一定要上】評論
感覺是題目有問題單純是出題的人直接看著入移法第10條出的第10條 (申請定居之條件)
【我很笨,但我在努力】評論
無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