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0 下列何者不須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申報財產?(A)立法院院長 (B)無給職之總統府資政 (C)考選部部長 (D)軍法官

【評論內容】

公務員財產申報法

第二條

下列公職人員,應依本法申報財產:一、總統、副總統。二、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三、政務人員。四、有給職之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及戰略顧問。

【評論主題】14 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外國卸任外交部長應我國政府邀請來訪者應適用外交簽證(B)外國政府派駐我國之人員之眷屬應適用外交簽證(C)國際非營利組織之外國籍職員欲入境我國進行

【評論內容】

禮遇簽證適用於下列人士:

外國卸任元首、副元首、總理、副總理、外交部長及其眷屬。外國政府派遣來我國執行公務之人員及其眷屬、隨從。前條第四款所定高級職員以外之其他外國籍職員因公來我國者及其眷屬。政府間國際組織之外國籍職員應我國政府邀請來訪者及其眷屬。應我國政府邀請或對我國有貢獻之外國人士及其眷屬。

【評論主題】9 下列有關喪失、回復我國國籍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A)自願取得外國國籍者,當然自動喪失我國國籍(B)回復我國國籍之申請,由內政部許可(C)喪失我國國籍擬申請回復我國國籍者,無須檢附生活保障無虞證明

【評論內容】

國籍法第18條D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者,自回復國籍日起【三年】內,不得任第十條第一項各款

公職。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下列各款公職:

一、總統、副總統。

二、立法委員。

三、行政院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

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審

計長。

四、特任、特派之人員。

五、各部政務次長。

六、特命全權大使、特命全權公使。

七、蒙藏委員會副委員長、委員;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八、其他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九、陸海空軍將官。

十、民選地方公職人員。

前項限制,自歸化日起滿【十年】後解除之。但其他法律另...

【評論主題】三、依國際防止船舶污染公約(MARPOL 1973/1978, as amended)附錄 IV(Annex IV)回答以下問題:【題組】⑴Annex IV 適用之船舶為何?(4 分)

【評論內容】

題目應該這樣看,繼父或繼母,跟繼子或繼女。

繼父跟繼子或繼女的關係為何?

繼母跟繼子或繼女的關係為何?

因為父跟母是結婚關係,所以是姻親。

看了好久才理解,不知道是不是這樣解釋,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