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下列何者符合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之資格?
(A)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國外出生之女兒,年滿 26 歲但未婚
(B)現任僑選立法委員之配偶,婚姻關係滿 2 年
(C)有直系血親現在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本人在臺灣連續居住 1 年
(D)經私立大學聘僱,居留滿 5 年且每年居住 200 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4286
統計:A(0),B(5),C(10),D(2),E(0)

用户評論

我很笨,但我在努力】評論

D為什麼不是?

Angellai Lai】評論

依第十條第三項第二款  二、依前條第一項第十款或第十一款規定申請者,為連續居住三年,或居留滿五年且每年居住二百七十日以上,或居留滿七年且每年居住一百八十三日以上五年要270日以上

方澄】評論

B不是對的嗎?看了很久還是覺得對的

花生糖】評論

(B)現任僑選立法委員之配偶,婚姻關係滿 2 年根據移民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依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申請定居,其親屬關係因結婚發生者,應存續三年以上。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生產子女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