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依國籍法規定在一定年限內不得擔任之公職,何者係屬錯誤?(A)民選地方公職人員(B)公立大學校長(C)立法委員(D)蒙藏委員會副委員長、委員

【評論內容】

聽不懂上面各位的說法

如果常務次長是14職等不就大於13職等

那就是包含了

所以外國人不能擔任啊?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