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瑪麗在越南出生,15 歲時為我國人收養,來臺後已合法居留 1 年多,請問得否申請歸化?
(A)須年滿 20 歲,始得申請
(B)須合法居留連續 3 年以上,且每年有 183 日以上,始得申請
(C)須合法居留連續 5 年以上,且每年有 183 日以上,始得申請
(D)現在可以申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12903
統計:A(11),B(105),C(26),D(304),E(0)

用户評論

eleven】評論

國籍法  第 4 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具備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要件,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三年以上,並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亦得申請歸化:一、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不須符合前條第一項第四款。二、為中華民國國民配偶,因受家庭暴力離婚且未再婚;或其配偶死亡後    未再婚且有事實足認與其亡故配偶之親屬仍有往來,但與其亡故配偶    婚姻關係已存續二年以上者,不受與親屬仍有往來之限制。三、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籍子女,有扶養事實、    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會面交往。四、父或母現為或曾為中華民國國民。五、為中華民國國民之...

方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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