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中華民國國民得申請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之資格,下列何者正確?
(A)生父為外國人,經其生父認領者
(B)為外國人之配偶者
(C)父為我國人、生母為外國人之未成年者
(D)為外國人之養子女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71403
統計:A(74),B(149),C(187),D(68),E(0)

用户評論

eleven】評論

國籍法 第 11 條 (105.12.21 已修法) 中華民國國民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一、由外國籍父、母、養父或養母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監護之無行為能力    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取得同一國籍且隨同至中華民國領域外生活。二、為外國人之配偶。三、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自願取得外國國籍。但受輔助宣告者,    應得其輔助人之同意。依前項規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其未婚未成年子女,經內政部許可,隨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momou】評論

ACD為何不行?

韌性淡定勇氣】評論

AD是必須一定要喪失國籍。A是外籍生父認領,必須要按照生父的國籍。D為外國人收養,必須要喪失原籍跟隨外籍父母生活。C 則是小孩一出生就有雙重國籍,所以原則上不得隨意喪失。B為最適當的答案,假設母親是外國人的配偶,基本上隨同移居國外生活的機率較高,所以國籍法11條有特別規定,國民有B之情形,得申請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之資格。

楓芸】評論

公布答案是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