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關於現行刑法不能未遂之法律效果,依照修法理由之說明,係基於下列何種理論所致?
(A)印象理論
(B)主觀未遂理論
(C)客觀未遂理論
(D)客觀歸責理論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4762
統計:A(11),B(35),C(220),D(70),E(0)

用户評論

彭凱文(錄取107年初考一】評論

現行刑法關於不能未遂之規定,詳見第26條: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原條文對於不能未遂,採取「減輕或免除其刑」之法律效果,但是2005年修法時,認為「處罰不能未遂,形同對於行為人主觀心態上之法敵對意識加以處罰,而有淪為『良心刑法』之嫌,故宜改採客觀的未遂理論,不構成刑事犯罪」。根據修法理由,可知答案為(C)。

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評論

選項D的解釋參考客觀歸責理論 實習律師 蘇思鴻甲與乙積怨已深,某日甲於街上偶遇乙,雙方一言不合,甲旋即將其隨身攜帶的短刀刺向乙,乙當場血流如注,倒地不起,甲則乘機逃之夭夭,嗣旁人見狀電聯救護車將乙載往醫院急救,途中因車速過快,失控翻覆造成乙當場死亡,試問甲如何論處?爭點解析甲與乙之死亡有無因果關係?何謂客觀歸責理論?甲的行為應如何歸責?結論往昔刑法在客觀構成要件中所要討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