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花】評論
租賃 不得逾 20年 除了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農育權 不得逾 20年 除了 造林、保育為目的典權 不得逾 30年人事保證 不得逾 3年
【sagenitic】評論
民法 第449條 租賃契約之期限,不得逾二十年。逾二十年者,縮短為二十年。 (D) 前項期限,當事人得更新之。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者,不適用第一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