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下列何種救濟?
(A)異議
(B)訴願
(C)再申訴
(D)復審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1042
統計:A(58),B(281),C(138),D(1365),E(0)
用户評論
【連靜芯】評論
復審之意涵「復審」,依保障法第 25 條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復審。」另據保障法第 26 條規定:「公務人員因原處分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得提起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