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下列何種情形不屬於絕對不起訴處分之事由?
(A)時效已完成者
(B)告訴乃論之罪已逾告訴期間者
(C)犯罪嫌疑不足者
(D)被害人死亡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43979
統計:A(13),B(19),C(25),D(123),E(0)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252條 (絕對不起訴處分)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一、曾經判決確定者。二、時效已完成者。三、曾經大赦者。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五、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六、被告死亡者。七、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八、行為不罰者。九、法律應免除其刑者。十、犯罪嫌疑不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