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⑸ RU486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9295
統計:A(112),B(139),C(5415),D(16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務人員保障法複審及申訴、特別權力關係、交通事件審理的行政爭訟問題、公務人員保障法之申訴、再申訴

用户評論

曾心怡】評論

(A)復審在經過再復審後,如仍不服保訓會的決定,可向司法機關提起行政訴訟;同一申訴事由,經再申訴決定後,即為確定,不可提出行政訴訟。(B)經由原處分機關向保訓會提起復審。

Shi Jou】評論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94 條復審事件經保訓會審議決定,除復審人已依法向司法機關請求救濟者外,於復審決定確定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處分機關或復審人得向保訓會申請再審議:

】評論

二、為配合新修正訴願法﹑行政訴訟法之規定,維持公務人員受處分時之救濟審級三級三審制度,爰將再復審之程序刪除,並為強化公務人員權益救濟之專責機關,爰予明定復審﹑再申訴事件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審議決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