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送達文書時,恰好應受送達人不在家,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得將文書交給下列何人?(A)鄰居 (B)朋友 (C)同居之配偶 (D)五歲女兒。

【評論內容】第 73 條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前項規定於前項人員與應受送達人在該行政程序上利害關係相反者,不適用之。應受送達人或其同居人、受雇人、接收郵件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收領文書時,得將文書留置於應送達處所,以為送達。

【評論主題】50 行政機關為意思表示,應採用法定方式方能發生法律效果之處分,稱之為以下何者?(A)要式處分(B)授益處分(C)不要式處分(D)第二次處分

【評論內容】第 95 條行政處分除法規另有要式之規定者外,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 以書面以.....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1.下列有關選舉訴訟之陳述,何者為正確?(A)三審終結(B)得提再審之訴(C)各審應於三個月內審結(D)設選舉法庭合議審理

【評論內容】(A)選舉訴訟採二審制。(B)不得不得提起再.....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下列敘述何者為非?(A)本票與匯票之時效為三年(B)平行線支票有防止支票遺失或被盜之功能(C)票據喪失時發票人有為止付通知權利(D)保付支票不得掛失止付

【評論內容】(B)平行線支票 又稱為橫線支票或畫線支票,即於在支票正面劃平行線二道者,付款人僅得對金融業者支付票據金額之支票,目的在限制支票受領人之資格,防止冒領並保護執票人之權利。平行線支票之執票人為合法之執票人,仍須委託金融業者代為取款 。(.....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5關於訴願審議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訴願決定應經言詞辯論為之(B)訴願人或參加人請求陳述意見而有正當理由者,應予到達指定處所陳述意見之機會(C)於陳述意見時,應由訴願審議委員

【評論內容】(A)訴願就書面審查決定之。(C)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得指定委員聽取訴願人、參加人或利害關係人到場之陳述。(D)受理訴願機關應依訴願.....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6 有關迴避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在行政程序中,公務員曾為該事件之鑑定人者無須迴避(B)當事人申請迴避時,應向該公務員所屬機關之上級機關為之(C)不服申請迴避之駁回決定者,得提請行政院覆決(D

【評論內容】(A)於該事件,曾為證人、鑑定人者,必須迴避。(B)當事人申請迴避時,應向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之。(C).....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送達文書時,恰好應受送達人不在家,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得將文書交給下列何人?(A)鄰居 (B)朋友 (C)同居之配偶 (D)五歲女兒。

【評論內容】第 73 條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前項規定於前項人員與應受送達人在該行政程序上利害關係相反者,不適用之。應受送達人或其同居人、受雇人、接收郵件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收領文書時,得將文書留置於應送達處所,以為送達。

【評論主題】以下有關自治法規之敘述,何者錯誤?(A)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B)自治規則屬依法定職權或自治條例授權訂定者,應分別函送上級政府及各該地方立法機關備查或查照(C)創設、

【評論內容】第 27 條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就其自治事項,得依其法 定職權或基於法律、自治條例之授權,訂定自治規則。 前項自治規則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並得依其性質,定名 為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直轄市政府、縣 (市) .....

【評論主題】50 行政機關為意思表示,應採用法定方式方能發生法律效果之處分,稱之為以下何者?(A)要式處分(B)授益處分(C)不要式處分(D)第二次處分

【評論內容】第 95 條行政處分除法規另有要式之規定者外,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 以書面以.....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1.下列有關選舉訴訟之陳述,何者為正確?(A)三審終結(B)得提再審之訴(C)各審應於三個月內審結(D)設選舉法庭合議審理

【評論內容】(A)選舉訴訟採二審制。(B)不得不得提起再.....

【評論主題】下列敘述何者為非?(A)本票與匯票之時效為三年(B)平行線支票有防止支票遺失或被盜之功能(C)票據喪失時發票人有為止付通知權利(D)保付支票不得掛失止付

【評論內容】(B)平行線支票 又稱為橫線支票或畫線支票,即於在支票正面劃平行線二道者,付款人僅得對金融業者支付票據金額之支票,目的在限制支票受領人之資格,防止冒領並保護執票人之權利。平行線支票之執票人為合法之執票人,仍須委託金融業者代為取款 。(.....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5 行政程序法有關陳情之規定,下列之敘述何者最正確?(A)無具體內容之陳情,應予處理(B)陳情之方式限於書面(C)行政興革建議非陳情之範圍(D)未具真實姓名之陳情,得不予處理

【評論內容】第 173 條人民陳情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處理︰ 一、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 二、同一事由,.....

【評論主題】2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行政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以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之情形,則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直接提起行政訴訟(B)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提起再審之訴(C)相對人或利

【評論內容】第 98 條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有錯誤時,應由該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通知 送達之翌日起算法定期間。 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者,處分機關雖以通知更正,如 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信賴原告知之救濟期間.....

【評論主題】4.省諮議會置諮議員,其任期為幾年?(A)三年(B)四年(C)五年(D)六年

【評論內容】臺灣省諮議會組織規程 第3條  本會置諮議會議員(以下簡稱諮議員)二十一人至二十九人,任期三年,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評論主題】4.省諮議會置諮議員,其任期為幾年?(A)三年(B)四年(C)五年(D)六年

【評論內容】臺灣省諮議會組織規程 第3條  本會置諮議會議員(以下簡稱諮議員)二十一人至二十九人,任期三年,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評論主題】4.省諮議會置諮議員,其任期為幾年?(A)三年(B)四年(C)五年(D)六年

【評論內容】臺灣省諮議會組織規程 第3條  本會置諮議會議員(以下簡稱諮議員)二十一人至二十九人,任期三年,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評論主題】4.省諮議會置諮議員,其任期為幾年?(A)三年(B)四年(C)五年(D)六年

【評論內容】臺灣省諮議會組織規程 第3條  本會置諮議會議員(以下簡稱諮議員)二十一人至二十九人,任期三年,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評論主題】4.省諮議會置諮議員,其任期為幾年?(A)三年(B)四年(C)五年(D)六年

【評論內容】臺灣省諮議會組織規程 第3條  本會置諮議會議員(以下簡稱諮議員)二十一人至二十九人,任期三年,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評論主題】35關於訴願審議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訴願決定應經言詞辯論為之(B)訴願人或參加人請求陳述意見而有正當理由者,應予到達指定處所陳述意見之機會(C)於陳述意見時,應由訴願審議委員

【評論內容】(A)訴願就書面審查決定之。(C)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得指定委員聽取訴願人、參加人或利害關係人到場之陳述。(D)受理訴願機關應依訴願人、參加人之申請或於必要時,得依職權通知訴願人、參加人或其代表人、訴願代理人、輔佐人及原行政處分機關派員於指定期日到達指定處所言詞辯論。

【評論主題】送達文書時,恰好應受送達人不在家,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得將文書交給下列何人?(A)鄰居 (B)朋友 (C)同居之配偶 (D)五歲女兒。

【評論內容】第 73 條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前項規定於前項人員與應受送達人在該行政程序上利害關係相反者,不適用之。應受送達人或其同居人、受雇人、接收郵件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收領文書時,得將文書留置於應送達處所,以為送達。

【評論主題】26 有關迴避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在行政程序中,公務員曾為該事件之鑑定人者無須迴避(B)當事人申請迴避時,應向該公務員所屬機關之上級機關為之(C)不服申請迴避之駁回決定者,得提請行政院覆決(D

【評論內容】(A)於該事件,曾為證人、鑑定人者,必須迴避。(B)當事人申請迴避時,應向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之。(C)不服行政機關之駁回決定者,得於五日內提請上級機關覆決,受理機關除有正當理由外,應於十日內為適當之處置。

【評論主題】13 依據處罰法定原則,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或下列何項規範有明文規定者為限?(A)行政契約 (B)行政規則 (C)自治規則 (D)自治條例

【評論內容】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

【評論主題】22 行政機關於裁處罰鍰時,依行政罰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應審酌之因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B)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所生影響(C)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得

【評論內容】裁處罰鍰,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 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

【評論主題】以下有關自治法規之敘述,何者錯誤?(A)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B)自治規則屬依法定職權或自治條例授權訂定者,應分別函送上級政府及各該地方立法機關備查或查照(C)創設、

【評論內容】第 27 條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就其自治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自治條例之授權,訂定自治規則。前項自治規則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並得依其性質,定名為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及鄉 (鎮、市) 公所訂定之自治規則,除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應於發布後依下列規定分別函報有關機關備查:一、其屬法律授權訂定者,函報各該法律所定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二、其屬依法定職權或自治條例授權訂定者,分別函送上級政府及各該地方立法機關備查或查照。

【評論主題】50 行政機關為意思表示,應採用法定方式方能發生法律效果之處分,稱之為以下何者?(A)要式處分(B)授益處分(C)不要式處分(D)第二次處分

【評論內容】第 95 條行政處分除法規另有要式之規定者外,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以書面以外方式所為之行政處分,其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有正當理由要求作成書面時,處分機關不得拒絕。

【評論主題】11.下列有關選舉訴訟之陳述,何者為正確?(A)三審終結(B)得提再審之訴(C)各審應於三個月內審結(D)設選舉法庭合議審理

【評論內容】(A)選舉訴訟採二審制。(B)不得不得提起再審之訴。(C)受理法院應於六個月內審理終結。

【評論主題】2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行政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以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之情形,則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直接提起行政訴訟(B)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得提起再審之訴(C)相對人或利

【評論內容】第 98 條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有錯誤時,應由該機關以通知更正之,並自通知送達之翌日起算法定期間。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者,處分機關雖以通知更正,如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信賴原告知之救濟期間,致無法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救濟,而於原告知之期間內為之者,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評論主題】下列敘述何者為非?(A)本票與匯票之時效為三年(B)平行線支票有防止支票遺失或被盜之功能(C)票據喪失時發票人有為止付通知權利(D)保付支票不得掛失止付

【評論內容】(B)平行線支票又稱為橫線支票或畫線支票,即於在支票正面劃平行線二道者,付款人僅得對金融業者支付票據金額之支票,目的在限制支票受領人之資格,防止冒領並保護執票人之權利。平行線支票之執票人為合法之執票人,仍須委託金融業者代為取款 。(C)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止付之通知。但應於提出止付通知後五日內,向付款人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D)保付支票為了避免出票人開空頭支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行在支票上加蓋「保付」印記,以保證到時一定能得到銀行付款。

【評論主題】44 下列何者非全民健康保險法之保險給付範圍?(A) 在醫療機構中指定醫師進行治療 (B) 在醫療機構中因燒燙傷進行住院治療(C) 在醫療機構中進行 X 光之侵入性檢查 (D) 在醫療機構中實施心血管

【評論內容】下列項目不列入本保險給付範圍:一、依其他法令應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二、預防接種及其他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三、藥癮治療、美容外科手術、非外傷治療性齒列矯正、預防性手術、人工協助生殖技術、變性手術。四、成藥、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五、指定醫師、特別護士及護理師。六、血液。但因緊急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之輸血,不在此限。七、人體試驗。八、日間住院。但精神病照護,不在此限。九、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病房費差額。十、病人交通、掛號、證明文件。十一、義齒、義眼、眼鏡、助聽器、輪椅、拐杖及其他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十二、其他由保險人擬訂,經健保會審議,報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診療服務及藥物。

【評論主題】13.副總統缺位時,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應如何處置?(A)由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B)由總統代行其職權(C)總統應於三個月內任命繼任人(D)由立法院補選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七項規定:「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評論主題】行政機關送達文書時,如遇送達處所不明,依法得以何種方式為送達?(A)留置送達(B)公示送達(C)寄存送達(D)補充送達

【評論內容】(A)留置送達:應接受法院送達文書的當事人,有拒絕受領而無法律上的原因時,送達文書的人可以將該文書直接放在該送達的處所,此時在法律上同樣發生送達給當事人本人的效力。(B)公示送達:法院送達文書時,若有應受送達之當事人處所不明或有其他法定情形,致無法將文書送達予該當事人時,法院可以依當事人聲請或依職權,以一定之程序公示,於經過一定期間後,發生與實際交付應受送達人本人有同一效力之送達方式。(C)寄存送達:當法院的訴訟文書不能於當事人的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等送達給當事人本人或交付給其有辨別事理能力的同居人或受僱人時,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38條的規定,可以將該文書寄存於送達地的自治或警察機關(實務上通常為當...

【評論主題】32.下列何者非行政處分無效原因?(A)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B)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C)應以口頭方式作成而未遵守方式者(D)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評論內容】第 111 條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評論主題】下列成語何者與書信無關 (A)魚沉雁杳 (B)沉魚落雁 (C)寸箋尺牘 (D)魚雁往返。

【評論內容】魚沉雁查:比喻書信不通,音信斷絕。

【評論主題】2.莊子行文十餘萬言大抵是(A)真言(B)方言(C)寓言(D)重言 表達。

【評論內容】魯迅在《漢文學史綱要》中評論莊子時說:「著書十餘萬言,大抵寓言,人物土地,皆空無事實,而其文則汪洋辟闔,儀態萬方,晚周諸子之作,莫之能先也。」

【評論主題】42 依老人福利法發給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性質上是:(A) 干涉行政 (B) 給付行政 (C) 行政私法 (D) 私經濟行政

【評論內容】1. 干預行政:又稱干涉行政,係干預人民權利,限制其自由或財產,或課予人民義務或負擔的行政作用,為公權力行政之一種。由於直接干預人民權利,故受法律保留原則之要求程度較高。 2. 給付行政:給付行政措施係有關社會救助、社會保險、提供生活必需品、給與經濟補助、提供文化服務等行為而言。給付行政之表現或以授益處分,亦有以事實行為表現者。 (1) 依性質分:公法上給付行政(單純高權行政、行政私法)、私法上給付行政(行政私法)。 (2) 給付行政內容又可分為:供給行政及社會行政兩種。

【評論主題】42 依老人福利法發給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性質上是:(A) 干涉行政 (B) 給付行政 (C) 行政私法 (D) 私經濟行政

【評論內容】私經濟行政,又稱國庫行政,係指國家立於私人的地位,是用私法規定所為之行政行為。(國家脫下制服換上便服) 1. 行政主體運用私法之方式,來達成國家任務時,可稱為國庫行政。這種行政使國家行政得以私法的法律行為,和人民立於平等的地位來直接達成,或間接輔助達成國家之任務。 2. 私經濟行政的態樣:輔助行為(辦公器材採購)、營利行為(菸酒公賣局)、行政私法(行政任務的私法型態,國宅、水電)、純粹交易行為(買賣外匯、出售公股)。

【評論主題】19 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六十條規定,有關機關內部組織之行政規則應如何處理,才能生效?(A) 應送上級行政機關核定 (B) 應送所屬民意機關備查(C) 應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 (D) 應登載於全國主要大報

【評論內容】行政規則應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 行政機關訂定前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行政規則,應由其首長簽署,並登載於 政府公報發布之。

【評論主題】9 依訴願法之規定,訴願程序中,就原處分機關之認定,原則上應如何處理?(A) 以法定管轄機關為準 (B) 以實施行政處分時之名義為準(C) 以受委託之機關為準 (D) 由訴願管轄機關個案決定

【評論內容】第 13 條原行政處分機關之認定,以實施行政處分時之名義為準。但上級機關本於法定職權所為之行政處分,交由下級機關執行者,以該上級機關為原行政處分機關。

【評論主題】對於行政處分聲明不服,因處分機關未為告知或告知錯誤致向無管轄權之機關為之者,該機關至遲應於何時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A) 10 日內 (B) 15 日內 (C) 30 日內 (D) 2

【評論內容】第 99 條對於行政處分聲明不服,因處分機關未為告知或告知錯誤致向無管轄權之機關為之者,該機關應於十日內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前項情形,視為自始向有管轄權之機關聲明不服。

【評論主題】四、⑴假若某一次核爆事件發現137Cs放射核種,已知137Cs經由  β− 衰變轉變成137mBa,實驗一開始計測有5.00×106 Bq的純137Cs。請計算50分鐘衰變期間後137mBa的活性。(

【評論內容】第 37 條對於人之管束,以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一、瘋狂或酗酒泥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及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者。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者。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者。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者。前項管束,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評論主題】32.請問元素甲、乙、丙、丁、戊、己六個中,哪兩個元素具有相似的化學性質? ____________   。

【評論內容】(B)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C)斷水斷電為直接強制之手段。即時強制的方法包括(1)對於人之管束;(2)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3)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4)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D)人民因執行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時,得請求補償。但因可歸責於該人民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2.若有國外友人來台觀光,當您想介紹台北故宮好幾年才難得一看的山水晝鎮館之寶(北宋), 您會怎麼介紹?(10%)

【評論內容】(A)公共用物:指平時提供給一般民眾使用之物。(B)特別用物:應經過主管機關許可後方可使用之公物。(C)行政用物:於行政主體或行政機關內部使用之公物。(D)營造物用物:構成營造物之公物,如機場。

【評論主題】四、試說明工程估價對執行整體建築工程計畫之影響。(25 分)

【評論內容】第 110 條書面之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起;書面以外之行政處分自以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或使其知悉時起,依送達、通知或使知悉之內容對其發生效力。一般處分自公告日或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最後登載日起發生效力。但處分另訂不同日期者,從其規定。行政處分未經撤銷、廢止,或未因其他事由而失效者,其效力繼續存在。無效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生效力。

【評論主題】四、如下圖的惠斯頓電橋電路,請求出該電路 I22的電流。(25 分)

【評論內容】第 97 條書面之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不記明理由︰一、未限制人民之權益者。二、處分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無待處分機關之說明已知悉或可知悉作成處分之理由者。三、大量作成之同種類行政處分或以自動機器作成之行政處分依其狀況無須說明理由者。四、一般處分經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五、有關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或鑑定等程序。六、依法律規定無須記明理由者。

【評論主題】1. 如圖(七),=70°,∠BAD=45°,則:∠BCD+∠BEA=【1】度。

【評論內容】(B)選擇權:簡單來說就是債務人可以選擇其一為特定之債。申言之,在債之關係成立時,有抽象的數宗給付存在,債之存續中,得於數宗給付內選定其一,以為給付之債。例如:甲乙成立買賣契約,而約定甲應給付土地一筆或房屋一棟或車子一輛,而乙得任選其一,並給付價金。(D)抗辯權:是指對抗權利人所行使權利之權利,換言之,對於對方行使一定權利時,我方得拒絕給付或阻止其權利行使之權利,所以在性質上是屬於對抗權。例如,大雄向阿福提示本票請求給付,但是因為時效關係,故阿福得用時效作為抗辯。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人民為維護公益,就無關自己權利及法律上利益之事項,對於行政機關之 違法行為,得提起行政訴訟。但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評論主題】【題組】8.I love working abroad and meeting people from different c es.

【評論內容】(A)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B)如為休會期間,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D)覆議案逾期未決議者,原決議失效。

【評論主題】【題組】 (4) =______________

【評論內容】(A)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C)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D)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

【評論主題】2. You seldom care about others. (請加入附加問句)

【評論內容】撤銷:行政處分之撤銷係指就已發生效力之行政處分,因其具有撤銷原因,由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或依職權予以撤銷而使該處分失效。廢止:係指就原已成立生效之無瑕疵行政處分,因法律、政策或事實上之原因而予以廢棄,原處分機關使該處分失效。附款:期限、條件、負擔、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或變更。

【評論主題】11.「醃」漬

【評論內容】監察院設審計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評論主題】10. 城闕:

【評論內容】第 12 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評論主題】及⑵相關量測儀器。(10 分)

【評論內容】行政處分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處分機關得隨時或依申請更正之。前項更正,附記於原處分書及其正本,如不能附記者,應製作更正書,以書面通知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

【評論主題】【題組】 ⑵ Antimicropeptide(AMP)

【評論內容】第十九條(執行職權時得請求其他機關協助及有不同意見之解決方法) 行政機關為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 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無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請求協助: 一、因法律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 二、因人員、設備不足等事實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 三、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之事實,不能獨自調查者。 四、執行職務所必要之文書或其他資料,為被請求機關所持有者。 五、由被請求機關協助執行,顯較經濟者。 六、其他職務上有正當理由須請求協助者。 前項請求,除緊急情形外,應以書面為之。 被請求機關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拒絕之: 一、協助之行為,非...

【評論主題】2.少吃肉有益於你的健康。(3%)

【評論內容】指並非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主管事項之長官,惟對於公務人員執行特定業務時,仍有監督指揮權者謂之。依「公務員服務法」第3條規定:「公務員對於兩級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上級長官之命令為準;主管長官與兼管長官同時所發命令,以主管長官之命令為準。」又司法院院字第2557號解釋,對於主管與兼管長官之區別,係依兩長官命令所示事項,按諸法令孰為主管與兼管定之。

【評論主題】一、國字注音:14﹪(每題1分) 【題組】1.馬「ㄆㄟˋ」頭

【評論內容】(A) 抗辯權:是指對抗權利人所行使權利之權利,換言之,對於對方行使一定權利時,我方得拒絕給付或阻止其權利行使之權利,所以在性質上是屬於對抗權。(B)撤銷權: 指因「意思表示」有瑕疵,經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廢棄有瑕疵之法律行為,得撤銷之法律行為原已發生效力,經過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後,使其本已發生法律效力而溯及的自始無效言。

【評論主題】10. 空間中三個向量兩兩的夾角都是 45°。令矩陣D=,求DDT =____

【評論內容】具結:http://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id=888

【評論主題】三、研究歷史一般所使用的r分析法」與「歸納法」各有何特性與功 能?請舉你所了解的實例來作解說》(24%)

【評論內容】(A)具保:具保就是命一定之人提出保證書或指定相當之保證金額而代替羈押,暫時恢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自由。(C)責付就是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交付於一定之人,而停止其羈押。

【評論主題】【題組】⑶Displacement

【評論內容】消極的依法行政:法律優越原則;積極的依法行政:法律保留原則

【評論主題】【題組】⑷岩體分類(Rock Mass Rating)

【評論內容】法規命令之訂定,除由行政機關自行草擬者外,並得由人民或團體提議為之。 前項提議,應以書面敘明法規命令訂定之目的、依據及理由,並附具相關資料。

【評論主題】二、直升機以都卜勒雷達(Doppler radar)導航,有那些主要的優點?請說明。(20 分)

【評論內容】http://peaceful791.pixnet.net/blog/post/90684322-%E8%A1%8C%E6%94%BF%E8%99%95%E5%88%86%E8%88%87%E4%BA%8B%E5%AF%A6%E8%A1%8C%E7%82%BA%E4%B9%8B%E5%8D%80%E5%88%86%E5%AF%A6%E7%9B%8A

【評論主題】3.The decomposition of urea in 0.1 M HC1 occurs according to the reactionThe first-order rate consta

【評論內容】olien19 可以想成 停止條件:法律的效果一直處於停止的狀態,一旦條件成就,就 會發生效力 解除條件:法律的效果一直處於有效的狀態,一旦條件成就,就 會失去效力 這是10年前上課時老師的一句話,我記到現在

【評論主題】二、趙先生在臺灣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後,發現當時申報資料有誤,致其出生年月日錯誤,請指點他,應檢附那些證明文件,申請更正登記?(15 分)又該等證明文件之採認標準為何?(10 分)

【評論內容】(A)混同:當債務與債權同歸屬於同一個人,債的原因自然消滅。(B)抵銷:指二人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並均屆清償期者,各得使其債務與他方債務於相等數額內同歸消滅之一方的意思表示。(C)提存:指清償人以消滅債務為目的,將給付物為債權人寄託於提存所的行為。(D)免除:民法第三四三條:「債權人向債務人表示免除其債務之意思者,債之關係消滅。」

【評論主題】【題組】(3)依據上列兩方程式平衡常數值之大小比較,判斷該溶液的酸鹼性。(2分)

【評論內容】形成之訴,乃基於私法上之形成權,請求法院以判決宣告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之訴。此訴之作用,係藉法院之判決,直接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形成力,無待於其他行為之輔益。

【評論主題】【題組】(二)請任舉5種在就業諮詢過程中就業服務專業人員應扮演的角色? (5分)

【評論內容】

和誘罪是指得到被誘人 ( 即未滿二十歲之少男、少女 ) 同意,將其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下,例如少男少女商得同意,在外租屋同居。

略誘罪是指違反被誘人意思,如施用強暴脅迫手段或以詐欺方法(假藉要介紹工作),將被誘人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下。 如果被誘人尚未滿十六歲,則縱是得其同意,也算是略誘。略誘的處罰比和誘重。

【評論主題】【題組】⑵說明物料編號之單一性原則。(5 分)

【評論內容】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三、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其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評論主題】【題組】⑵淨噸位(Net Tonnage)

【評論內容】行政罰之類型: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4873

【評論主題】三、下表是美美消費x和y兩物品的數量和總效用•【題組】(1)寫出令美美效用最大化的條件。(5分)

【評論內容】訴願人誤向訴願管轄機關或原行政處分機關以外之機關作不服原行政處分 之表示者,視為自始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 前項收受之機關應於十日內將該事件移送於原行政處分機關,並通知訴願 人。

【評論主題】三、下表是美美消費x和y兩物品的數量和總效用•【題組】(1)寫出令美美效用最大化的條件。(5分)

【評論內容】無隸屬關係之機關辦理受託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視為委託機關之行政處 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原委託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 提起訴願。

【評論主題】5. The man was sent to prison for committing a series of bank r ies.

【評論內容】第 159 條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一、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二、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第 160 條行政規則應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行政機關訂定前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行政規則,應由其首長簽署,並登載於政府公報發布之。

【評論主題】甲積欠乙借款一百萬元,甲以所有之 A 車交付乙,經乙受領,作為清償該借款之用。法律上稱為:(A)代位清償(B)代物清償(C)間接給付(D)債之抵充

【評論內容】間接給付:債務人因清償舊債務,而與債權人成立負擔新債務契約,此時舊債務不當然因此而消滅,而係於債務人履行新債務時,舊債務隨同消滅。此規定目的在保障債權人權益,於新債務履行時始消滅舊債務。例如以支票支付貨款,則支票未兌現前,其貨款債務亦不因而消滅。

【評論主題】4. It may take four hours to reach our d_______n. You'd better bring some food and water with y

【評論內容】(A)民法20歲為成年。(B) 7歲以上,未滿20歲之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評論主題】一、甲積欠乙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已屆清償期,不為清償。甲家無恆產,且負債累累,但對丙有 500 萬債權,已屆清償期,惟未請求丙清償。乙得否代位行使甲對丙之債權?並說明代位權行使之要件。(25

【評論內容】裁定亦為裁判之一種,裁判除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應以判決行之者外,均應以裁定行之,裁定通常係依據當事人之書面聲請,故原則上不必經言詞辯論。對裁定之不服,其由法院裁定者,得提起抗告,其由審判長、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裁定者,則向法院聲明異議或請求撤銷或變更原裁定之處分。

【評論主題】6.憲法增修條文有關政黨違憲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在其內?(A) 政黨之目的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B)政黨之行為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C)政黨之成立未經內政部政黨審議委員會許可(D)政黨違憲之解散由司法院

【評論內容】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 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得聲請司法 院憲法法庭解散之。

【評論主題】【題組】(2)這 60 次點數的變異數為___________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可區分為(1)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2)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其又可分為直接強制與間接強制(怠金與代履行);(3)即時強制。

【評論主題】四、何謂「機關檔案」?何謂「國家檔案」?兩者在整理與提供使用時有何區別?試分別申述之。(25 分)

【評論內容】觀成通知:http://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id=612

【評論主題】6.設多項式f (x)除以x2-5x+4﹐餘式為x+2﹔除以x2-5x+6﹐餘式為3x+4﹐則多項式f (x)除以x2-4x+3﹐餘式為___【6】____﹒

【評論內容】暴利行為:指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使他人為財產上之給付或為給付之約定,而其行為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之情形。

【評論主題】⑵易腐品

【評論內容】(B)現物要約:指未經消費者要約而對之郵寄或投遞商品之行為。(C)訪問買賣:是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而發生之買賣行為。例如:推銷員到家裡販售商品,在公共場所任意向路人推銷商品等。

【評論主題】【題組】70. Jim 正在跟那些陌生人聊天,好像他已經認識他們很久了。(as if)

【評論內容】對於無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人為送達者,應向其法定代理人為之。   對於機關、法人或非法人之團體為送達者,應向其代表人或管理人為之。   法定代理人、代表人或管理人有二人以上者,送達得僅向其中之一人為之。   無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人為行政程序之行為,未向行政機關陳明其法定代理人者,於補正前,行政機關得向該無行為能力人為送達。

【評論主題】四、課文挖空題 (共出 10 小題,每題 2 分,共 20 分) When I was about thirteen, my father __41__ took me __42__ short _

【評論內容】(A)國民大會在民國80年(1991年)於憲法本文之外增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C)中華民國憲法於民國35年(1946年)12月25日經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民國36年(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D)只凍結部分憲法條文以因應當前國情。

【評論主題】【題組】3. Harness

【評論內容】第 18 條行政機關因法規或事實之變更而喪失管轄權時,應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但經當事人及有管轄權機關之同意,亦得由原管轄機關繼續處理該案件。

【評論主題】【題組】B. 已知且點Pk(xk,yk) ,滿足,設O為原點且△OPk Pk k+2的面積為Sk,則=16 。

【評論內容】(A)行政執行,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為之。(B)日間已開始執行者,得繼續至夜間。(D)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五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五年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執行。但自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五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

【評論主題】計分方式如下求滿足下列條件的二次曲線的標準式【題組】1. (1)焦點為(-2, 1),準線為x = 4的拋物線方程式____________

【評論內容】第 2 條本法所稱行政程序,係指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締結行政契約、訂定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確定行政計畫、實施行政指導及處理陳情等行為之程序。本法所稱行政機關,係指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

【評論主題】二、請說明迅吃(cluttering)的溝通/話語特徵,並請說明迅吃的治療方式。(20 分)

【評論內容】敬請 戎安:軍界敬請 籌安:商界

【評論主題】二、棧橋式碼頭其施工與監造如何控管?請說明。(25 分)

【評論內容】歸扣:共同繼承人之一部或全部,如在繼承開始前,已由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於遺產分割時,為求繼承人公平起見,故將受贈人所受贈之部分充當計算,但無庸現實返還贈與財產,此乃因歸扣之性質屬「應繼分之前付」之故也。

【評論主題】三、眾多旅客進出的鐵路車站與周邊街廓或大樓聯絡的步道系統,可採用那幾種方式?並說明其優缺點。(25 分)

【評論內容】(A)撤銷訴訟:目的在於除去違法的行政處分。(B)確認訴訟:目的在於確認行政處分無效和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成不成立。(C)課予義務訟訴:目的在於命行政機關為一定之行政處分。分為怠為處分之訴和拒絕處分之訴皆屬之。(D)一般給付之訴:針對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公法上給付訴訟。

【評論主題】一、全球化的發展趨勢,對我國勞動條件與勞資關係有那些影響或衝擊?(10 分)政府為因應全球化發展,近年來如何調整其在勞資關係中的角色與功能?(15 分)

【評論內容】準物權係指非民法上之物權,但類似物權能排除他人侵害之權利,準用民法相關規定,如礦業權、漁業權。

【評論主題】三、偵查終結時點如何判斷?若不服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應如何救濟?(25 分)

【評論內容】第 4 條 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三十四人。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立法院經總統解散後,在新選出之立法委員就職前,視同休會。中華民國領土,依其...

【評論主題】三、偵查終結時點如何判斷?若不服檢察官緩起訴處分應如何救濟?(25 分)

【評論內容】第 1 條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憲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評論主題】【題組】 ⑺外科加護病房

【評論內容】刑法第廿條規定:「瘖啞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