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副總統缺位時,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應如何處置?
(A)由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
(B)由總統代行其職權
(C)總統應於三個月內任命繼任人
(D)由立法院補選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27963
統計:A(13),B(22),C(280),D(151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憲法筆記、行政院長的產生及其副署權

用户評論

曾心怡】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七項規定:「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Roy Tone】評論

文字遊戲= =!

一鼓作氣四等消防】評論

被騙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