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行政機關為意思表示,應採用法定方式方能發生法律效果之處分,稱之為以下何者?
(A)要式處分
(B)授益處分
(C)不要式處分
(D)第二次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3093
統計:A(3461),B(115),C(75),D(4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事實行為 VS 行政處分、法律行為與事實行為、職務協助

用户評論

曾心怡】評論

第 95 條行政處分除法規另有要式之規定者外,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以書面以外方式所為之行政處分,其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有正當理由要求作成書面時,處分機關不得拒絕。

夢想起飛】評論

※採用法定方式方能發生法律效果之處分,稱為要式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