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n-mimi Au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 第119條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一、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二、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三、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用戶】obailai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所謂信賴保護 顧名思義就是信賴你而保護你所以不能有故意蓄意詐欺詐騙威脅利誘等負面行為出現而未依規定提供必要文件有可能是忘記或是因故而不能及時提供這可以補正補繳或是延後辦理 所以與信賴保護原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