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ril】評論
人民對機關自稱時用「本人」、「名字」。屬員對長官、或有隸屬關係的下級機關首長對上級機關首長自稱時用「職」。
【Kai Ming Tsai】評論
不太懂可以講詳細一點嗎?
【李逍遙】評論
◎下列公文「稱謂語」之使用,何者錯誤? (A)—般民眾向警察機關陳情,可自稱為「本人職」 ☀『人民對機關』自稱【本人】。☀『屬員個人對長官』自稱【職】。(B)某慈善機構發文至內政部(平行文),其稱謂語可用「貴部」✔ (C)某市立醫院行文給該市政府衛生局(上行文),其稱謂語可用「鈞局」✔(D)某縣市教育局長發文給該局承辦人員,其稱謂語可用「台端」✔☀『機關首長對屬員』稱【台端】。☀『機關對人民』稱【台端】、【先生、女士、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