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I often eat one plate of d s for lunch.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11439
統計:A(248),B(2724),C(365),D(2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律的種類、有關實體法與程序法的敘述

用户評論

劉品君】評論

法律的效力只能適用於公布施行後所發生之事項,但施行前已發生的法律關係,其效力不受新法規定的影響。此一原則就法律之適用而言,並無例外,但若立法機關基於立法政策之考量而認定有溯及之必要者,得明文將該事項規定之,使其產生溯及既往之效力。

月兒】評論

/法律不溯既往原則/  關於法律的適用,就時的效力而言,只能適用於該法律實施後所發生的事項,不能溯及地適用於該法律施行前所已發生的事項,是為法律不溯既往的原則。  此一原則,肇始於羅馬法,確立於法、普等國民法。迄今屹立不衰,成為各國適用法律時所共同遵守的原則。因為若以施行在後的法律,而溯及法律施行前所發生的事實,亦須受其支配,而有其適用的效力,則法律施行前的合法行為,可以變成不法行為;法律施行前所取得的權利,可予以剝奪,則人民將有無所適從之苦。是以維護社會秩序安寧為主旨的法律,適足以影響社會的安寧秩序,而對於法律的尊嚴、政府的威信,亦均將受其影響。故法律的效力不應溯及既往。  惟此...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37.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系為:(A)立法上的原則 (B)法律適用上的原則 (C)新法變更舊法的原則 (D)普通法與特別法衝突時的處理原則(90身障)修改成為37.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系為:(A)立法上的原則 (B)法律適用上的原則 (C)新法變更舊法的原則 (D)普通法與特別法衝突時的處理原則

ショ-ちゃん】評論

法學適用三大原則:1. 法不溯及既往原則2. 新法優於舊法原則3.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