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yce】評論
47.依全⺠健康保險法之規定,下列何者可列入給付範圍? (A)精神疾病之日間住院費用 (B)住院之膳食費用 (C)掛號及診斷書費用 (D)指定醫師費用 應改為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下列何者可列入給付範圍? 題目網址https://wwwc.moex.gov.tw/ExamQuesFiles/Question/108/108030_6306.pdf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47.依全⺠健康保險法之規定,下列何者可列入給付範圍?(A)精神疾病之日間住院費用(B)住院之膳食費用(C)掛號及診斷書費用(D)指定醫師費用修改成為47.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下列何者可列入給付範圍?(A)精神疾病之日間住院費用(B)住院之膳食費用(C)掛號及診斷書費用(D)指定醫師費用
【Roy Chen陳昱廷】評論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51條」不給付項目:下列項目不列入本保險給付範圍:一、依其他法令應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二、預防接種及其他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三、藥癮治療、美容外科手術、非外傷治療性齒列矯正、預防性手術、人工協助生殖技術、變性手術。四、成藥、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五、指定醫師、特別護士及護理師。六、血液。但因緊急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之輸血,不在此限。七、人體試驗。八、日間住院。但精神病照護,不在此限。九、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病房費差額。十、病人交通、掛號、證明文件。十一、義齒、義眼、眼鏡、助聽器、輪椅、拐杖及其他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十二、其他由保險人擬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