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Chu】評論
國家機密保護法:第4章 國家機密之解除第 27 條國家機密於核定之保密期限屆滿時,自動解除機密。解除機密之條件逾保密期限未成就者,視為於期限屆滿時已成就,亦自動解除機密。第 28 條國家機密核定之解除條件成就者,除前條第二項規定外,由原核定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有核定權責人員核定後解除機密。
【飛雲覆月】評論
很難講,現在出題的人,腦袋都怪怪的...
【陳冠豪】評論
為了要考倒你們 無所不用其極
【金泰熙】評論
超難的一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