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公職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否則可能被罰新台幣多少錢?
(A)20萬元,
(B)50萬元,
(C)80萬元,
(D)200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C,D
難度:困難0.224936
統計:A(255),B(154),C(61),D(175),E(0)

用户評論

Tai】評論

民國 107 年 06 月 13 日修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7條違反第十二條或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第12條-公職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所以答案應為B.C.D皆可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