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關於立法委員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立法委員不得擔任行政機關首長
(B)立法委員所為之一切言論,對院外不負責任
(C)立法委員為現行犯時,不須經立法院許可,得逮捕之
(D)對立法委員之拘禁,會期中應經立法院許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6207
統計:A(1),B(17),C(8),D(3),E(0)

用户評論

【用戶】Bella Li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回樓上應該是要限於 於"院內,委員會"之言論吧才能對院外不負責吧 憲法73條

【用戶】Summerbaby Ha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院內發表的  對院外不負責

【用戶】jda87326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憲法第 73條 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第 74 條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在下列何種情況下,有權機關得不經立法院同意,逕行逮捕立法委員? (A)立法委員為通緝犯 (B)立法委員為現行犯 (C)立法委員向行政機關遊說 (D)立法委員被檢舉為貪污犯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