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昱辰】評論
第 24 條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於其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但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三十歲;鄉(鎮、市)長候選人須年滿二十六歲
【涂小鈴】評論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24
【aaa70405】評論
35是監察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