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何者非為著作權人依我國著作權法所得享有之人格權?
(A)公開發表權
(B)姓名表示權
(C)追及權
(D)禁止扭曲變更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90707
統計:A(38),B(14),C(498),D(101),E(0)

用户評論

【用戶】簡大程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追及性」又稱「追及權」其適用於不動產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時,因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依民法第八百六十七條但書之規定,其抵押權固不因此而受影響,抵押權人得本於追及其物之效力實行其抵押權。然不動產既經抵押人讓與他人,屬於受讓之他人所有,則因實行抵押權而聲請法院裁定准許拍賣該不動產,自應列受讓之他人為其相對人。依民法第八百六十七條規定,債權人取得之抵押權並不受影響,抵押權人本其追及權,自得聲請法院裁定拍賣之…。

【用戶】王泰鈞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了解~感溫^^

【用戶】sufu10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人格權原則上不得讓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