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經查屬實,且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得吊扣其汽車牌照幾個月?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四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
統計:A(1),B(0),C(3),D(0),E(0)

用户評論

【用戶】^^Q..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16 日第 34 條  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經查屬實,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得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

【用戶】^^Q..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16 日第 34 條  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經查屬實,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得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