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汽車駕駛人未繳通行費,經主管機關書面通知補繳,逾期再不繳納,處新臺幣多少之罰鍰?
(A)三百元
(B)六百元
(C)九百元
(D)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
統計:A(3),B(0),C(0),D(1),E(0)

用户評論

【用戶】^^Q..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16 日第 27 條  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或橋樑,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未繳費者,應補繳通行費;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補繳,逾期再不繳納,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強行闖越收費站逃避繳費者,處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追繳欠費。汽車駕駛人因前項行為,致收費人員受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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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11 月16 日第 27 條  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或橋樑,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未繳費者,應補繳通行費;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補繳,逾期再不繳納,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強行闖越收費站逃避繳費者,處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追繳欠費。汽車駕駛人因前項行為,致收費人員受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