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8.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公務員應自行迴避之事由
(A) 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
(B) 於該事件曾為證人、鑑定人者
(C) 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人之關係者
(D) 現為或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
統計:A(4),B(2),C(0),D(3),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