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被處罰人不服警察機關之處分者,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幾日內聲明異議?
(A)三日
(B)五日
(C)十日
(D)三十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35417
統計:A(3),B(113),C(112),D(162),E(0)

用户評論

【用戶】stupid kitte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社會秩序維護法55被處罰人不服警察機關之處分者,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五日內聲明異議。聲明異議,應以書狀敘明理由,經原處分之警察機關向該管簡易庭為之。

【用戶】stupid kitte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社會秩序維護法55被處罰人不服警察機關之處分者,得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五日內聲明異議。聲明異議,應以書狀敘明理由,經原處分之警察機關向該管簡易庭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