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之學員甲於放假日返家途中,見路人 A 正在搶奪婦人 B 之錢包,乃以現行犯逮捕 A 並解送至附近的派出所交給值班警員,返校後得知 A 為其警佐班之好友乙之兒子,心有愧疚,乃利用放假日前往探視 A,並趁機撬開門鎖放走 A,甲應成立何罪?
(A)公務員縱放罪
(B)普通縱放罪
(C)加重縱放罪
(D)公務員便利脫逃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13514
統計:A(47),B(36),C(58),D(25),E(0)

用户評論

【用戶】Chiao Lin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本題甲為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之學員,非為公務員身分之人,故不論以公務員縱放人犯罪。題示甲係以撬開門鎖將A放走,乃刑法第162條第2項,損壞拘禁處所械具或以強暴脅迫犯前項(縱放依法受逮捕拘禁者)之罪者,為加重縱放罪。

【用戶】Sony Li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162條(縱放或便利脫逃罪)縱放依法逮捕拘禁之人或便利其脫逃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損壞拘禁處所械具或以強暴脅迫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聚眾以強暴脅迫犯第一項之罪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配偶、五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犯第一項之便利脫逃罪者,得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