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天白雲】評論
童養媳,又稱「待年媳」、「養媳」,中國古代的一種婚姻習俗,通常是把未成年的女孩送養或賣到另一家庭,由該家庭撫養,長大後與該家庭的兒子正式完婚,結為夫妻。 童養媳在清代幾乎成為普遍的現象,童養的女孩年齡大多很小,但有些會比男方的兒子大,於是便在婆家等著 幼小的女婿成年。養媳婚姻的流行,有著廣泛的社會原因。第一,貧窮的人家生下女兒無力養活,就把她送給了別人,長大了成為撫養者家中的媳婦。第二,結親聘禮重,婚禮浪費大,賠嫁多,而這種習俗常人又無力抗拒。童養媳習俗可以大大減少這種開支,男方抱養待年媳不需要財禮,等到正式結婚,儀式要比大娶簡單得多,不要花多少錢,女家也不要賠嫁妝,沒有破家嫁女之憂。第三,清代...
【鄭雅瓈】評論
1.兼祧: 一個男子同時繼承兩家宗祧的習俗。2.入贅(贅婚、招婿 ):男子如同古代女子出嫁,成為女方家庭成員,視岳父母為父母。入贅的男子稱為「贅婿或贅夫」。3.過繼:又稱為「過房、過嗣」,是傳統宗族觀念中的一種收養行為。從宗族或其他親屬中,收養一位子女,以維持祭祀香火。4.歸宗: 隨母改嫁之子回歸生父宗族,恢復原姓氏。5.童養媳:中國古代的其中一種婚姻習俗,通常是把未成年的女孩送養或賣到另一家庭,由該家庭撫養長大後與該家庭的兒子正式完婚、結為夫妻。6.收繼婚制:夫死後嫁給丈夫兒子的婚姻又稱收繼婚7.贈婚,是將女子送人作妻。有父親送女兒的,也有丈夫送老婆的。比如春秋重耳公子,從狄人那裡獲贈兩個女子,自己留下來一個,把另一個送給了一同流亡的趙衰。再就是趙國的呂不韋,將自己的愛妾送給秦國的異人,也是一個贈婚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