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0.下列何者非屬司法院之職權?
(A)法官之考試
(B)解釋憲法
(C)公務員之懲戒
(D)民事、刑事、行政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4521
統計:A(4777),B(39),C(249),D(10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釋字530

用户評論

alan80483】評論

司法官,可說是全國法學素養最高的公務員,也是最受倚重的司法人員。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司法人員便是司法權的骨幹,而司法官更是司法人員的重心所在。司法官職守司法工作,摘奸發伏、堅守正義最後一道防線,因此司法官動見觀瞻,亦被民眾寄予厚望,這也是司法官享有崇高社會地位的原因。因此,許多法律系學生皆將考取司法官視為最大成就,也是最大肯定。 依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稱司法官,指下列各款人員:一、最高法院院長、兼任庭長之法官、法官。二、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主任檢察官、檢察官。三、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兼任院長或庭長之法官、法官。四、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檢察長、主任...

Puma】評論

(A)法官之考試 司法特考 考選部

Jie Hsieh】評論

法條依據是在憲法第86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專技人員的資格考試認定都是由考試院考選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