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 Ying】評論
第 336 條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公務侵占罪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業務侵占罪
【T.X.】評論
都已經說搬回家,占為己有了...當然是侵占罪
【chingyoung712】評論
查到一些資料佐證公務侵占則係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或他人對於公務上所持有之物,將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仟元以下罰金(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項)。依實務見解,本罪行為人於侵占時以具有公務員身份者為限(最高法院四十九年台上第五八九號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