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法規於何種情形,得暫停適用其一部或全部?
(A)基於政策或事實之需要,有增減法規內容之必要者
(B)法規因有關法規之修正或廢止而應配合修正者
(C)法規規定之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已裁併或變更者
(D)法規因國家遭遇非常事故,一時不能適用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21637
統計:A(115),B(284),C(211),D(2810),E(0)

用户評論

【用戶】a2161a2161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9條第1項法規因國家遭遇非常事故,一時不能適用者,得暫停適用其一部或全部。

【用戶】winnie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十九條  法規因國家遭遇非常事故,一時不能適用者,得暫停適用其一部或全部。  法規停止或恢復適用之程序,準用本法有關法規廢止或制定之規定。第五章  法規之修正與廢止第二十條  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修正之:  一、基於政策或事實之需要,有增減內容之必要者。  二、因有關法規之修正或廢止而應配合修正者。  三、規定之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已裁併或變更者。  四、同一事項規定於二以上之法規,無分別存在之必要者。  法規修正之程序,準用本法有關法規制定之規定。

【用戶】christopher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另一個考點:8. 法規因國家遭遇非常事故,一時不能適用者,得暫停適用其一部或全部。此時,有無應遵守之程序? (A)自該非常事故發生時起,法規即當然暫停適用,無須再經其他程序 (B)自該非常事故發生時起,法規即當然暫停適用,但仍應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C)應準用法規延長適用期限之程序 (D)應準用法規廢止之程序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7 年 - 107 鐵路佐級(事務管理)-法學大意#69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