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私立學校法」規定,私立學校辦理不善、或違反本法或有關法令者,下列何者不是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處分項目之一?
(A)罰款
(B)糾正
(C)限期整頓改善
(D)停止部分或全部班級之招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5917
統計:A(762),B(97),C(27),D(164),E(0)

用户評論

王子仁】評論

名  稱私立學校法修正日期民國 97 年 01 月 16 日  第 55 條 學校法人所設私立學校辦理不善、違反本法或有關教育法規,經學校主管機關糾正或限期整頓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經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視其情節輕重為下列處分:一、停止所設私立學校部分或全部之獎勵、補助。二、停止所設私立學校部分或全部班級之招生。

曹嘉維】評論

好狠ㅋ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