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⑷Strychnine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91723
統計:A(256),B(81),C(3846),D(13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勞工自請退休與強制退休要件、勞工請假

用户評論

願得一心人】評論

勞動基準法 §53(勞工自請退休之情形)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 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加油】評論

第53 條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第54 條勞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一、年滿六十五歲者。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