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4.下列何者,屬於民法所稱限制行為能力人?
(A) 12 歲,資優跳級的大學生陸丸
(B) 19 歲,已結婚之左助
(C) 25 歲,經法院為輔助宣告之小英
(D) 28 歲,經法院為監護宣告之明仁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61972
統計:A(94),B(4),C(16),D(12),E(0)

用户評論

【用戶】Ting Ting Ch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19歲已經結婚視為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人,25歲經法院為輔助宣告及28歲經法院為監護宣告皆為無行為能力之人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由銀行◆會計 移到 銀行◆民法總則&債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