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5就業保險法所定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身障證明之失業給付申請人,其所領取之失業給付最 長可發給幾個月?
(A)3個月
(B)5個月
(C)7個月
(D)9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875
統計:A(10),B(6),C(2),D(142),E(0)
用户評論
【Gavin】評論
就業保險法 第 16 條 第一項失業給付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按月發給,最長發給六個月。但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時已年滿四十五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發給九個月。
【吳小帆】評論
失業給付 身障 中高齡 9個月 景氣差大量失業 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