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57選舉罷免訴訟為:
(A)一審終結
(B)三審終結
(C)不得提起
(D)二審終結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8745
統計:A(84),B(56),C(9),D(775),E(0)

用户評論

a058223929】評論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7條

imitation】評論

選舉、罷免訴訟,設選舉法庭,採合議制審理,並應先於其他訴訟審判之,以二審終結,並不得提起再審之訴。各審受理之法院應於六個月內審結。法院審理選舉、罷免訴訟時,應依職權調查必要之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