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i Lin】評論
公法關係-為強制性利用,有限定其用途,ex:榮民之家(只限於榮民可住)、學校、監獄、勒戒所....私法關係-為任意性利用,任何人均可使用,ex:文化中心、博物館、電信、醫院 ...由此可知,國立科學博物館並非公法關係,任何人都可以進入參觀~
【Tsai Elisa】評論
謝謝解答,清楚多了:)
【小承】評論
下列何者利用關係為公法關係? (A)榮民之家(B)市立動物園(C)市立醫院(D) 國立科學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