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我好友的都會上榜啦!】評論
(D)行政執行不受非法或不當干涉,故僅能由 1. 行政法院裁定後方得停止執行。 2. 義務人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為有理由,應即停止執行。 3. 執行機關因必要情形,得依職權或申請停止之。---參考其它摩友答案
【朱朱】評論
請問A是錯在 執行應改成代履行嗎?
【LT】評論
A 的答案在行政執行法第4條原則: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例外:有金錢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屬
【vuldm】評論
(D)行政執行不受非法或不當干涉,故僅能由行政法院裁定後方得停止執行行政執行法第9條II 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其有理由者,應即停止執行......III 行政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聲明異議而停止執行。但執行機關因必要情形,得依職權或申請停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