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n4687102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請出題老師認真一點,題目中的「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辦法」應該為「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法源都寫錯漏寫,害我找法源一下子找不到,代表他也沒有出的很認真,還要考我們這麼細的內容,真是...........切!「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 8 條 接受基地之可移入容積,以不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位於整體開發地區、實施都市更新地區、面臨永久性空地或其他都市計畫指定地區範圍內之接受基地,其可移入容積得酌予增加。但不得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