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婉菁】評論
我知道的是停職可分為「當然停職」與「通知停職」「當然停職」的有:(1)被通緝者 (2)被羈押者 (3)執行徒刑者 (4)被褫奪公權者 這部分是無法救濟的。而「通知停職」是由(1)公懲會發動 (2)所屬長官發動 這部份是可以救濟的那麼(B)選項是由公懲會所發動,為何無法提起救濟呢?
【Sophia Wang】評論
c無法提起救濟的原因是,這裡的停職是"司法機關"在在程序過程中依職權所做的暫時性處分,而"行政機關"所屬長官只是執行,不是行政處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