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鏡】評論
理解:依刑罰優先及一事不二罰原則,既然不得易科罰金,亦不得再處罰鍰。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亦得裁處之。參考行政罰法24及26條
【Hanna Yang】評論
why?
【林霏霏】評論
果然律師考試的大部分都考的好活喔~~
【Joy 我會考上ㄉ謝謝】評論
故不得易科罰金(刑法)=不得課處罰鍰(行政罰)但可裁處其他行政罰
【賴宥靜】評論
吊扣駕照 刑罰沒有 所以可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