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張小鏡】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甲、乙 2 人分別飲酒後駕車,經警方攔檢查獲。因其酒精濃度均已達刑事制裁之標準,警方乃將 2人分別移送地檢署偵辦。甲之部分,經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確定。檢察官將乙起訴,經法院判決徒刑確定,並不得易科罰

【評論內容】理解:依刑罰優先及一事不二罰原則,既然不得易科罰金,亦不得再處罰鍰。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亦得裁處之。參考行政罰法24及2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