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甲與乙通謀作成所有權之假移轉,將甲所有之 G 土地移轉登記為乙所有。丙授與代理權予丁,委請丁代為購買土地,丁自己決定代理丙向乙購買 G 土地,並完成移轉 G 土地所有權於丙之登記程序。關於甲與乙之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丁知悉其情事,惟丙並不知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與丙間關於 G 土地之買賣契約有效;移轉 G 土地所有權予丙之物權行為無效
(B)乙與丙間關於 G 土地之買賣契約無效;丙取得 G 土地之所有權
(C)乙與丙間關於 G 土地之買賣契約有效;移轉 G 土地所有權予丙之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D)乙與丙間關於 G 土地之買賣契約無效;移轉 G 土地所有權予丙之物權行為無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
統計:A(0),B(1),C(3),D(1),E(0)
用户評論
【不純正工程人員】評論
甲乙之間通謀虛偽意思表示無效,乙未取得G地所有權。丁係惡意代理丙購買G地,依民法§105,丙無法主張善意取得G地所有權。乙丙之間買賣行為有效,因負擔行為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乙對於G地無處分權,故移轉G地所有權與丙之行為屬效力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