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106-警察.上榜了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B)所謂授權須具體明確應就該授權法律整體所表現之關聯意義為判斷,而非拘泥於特定法條之文字。 (釋字394號)(C)法律授權主管機關依一定程序訂定法規命令以補充法律規定不足者,該機關即應予以遵守,不得捨法規命令不用, 而發布規範行政體系內部事項之行政規則為之替代。( 釋字524號 ) (D)法規命令之修正、廢止、停止或恢復適用,準用訂定程序之規定。( 行程第 151 條 ) 法規命令之訂定,除由行政機關自行草擬者外,並得由人民或團體提議為之。( 行程第 152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