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第 1 項第 3 款「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能否單獨作為羈押被告之事由?適用上有那些應注意之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E
難度:困難0.390135
統計:A(286),B(10),C(112),D(18),E(348)

用户評論

姍姍】評論

強制複決:規定凡憲法修正案等均須經選民複決批准始生效力者,ex.瑞士聯邦憲法、法國第五共和憲法任意福絕:有些國家憲法載明允許人民經一定聯署人數後,可申請對法律或政策進行公民投票,以挑戰國會通過的法律或政策,為防止政府決策的偏失。簡言之,選民對國會所通過的法律,得經一定人數之簽署,要求加以複決。英國到目前為止共有兩次全國性公投:第一次   1970年  加入歐洲共同體第二次   前幾年修改選制而2014年大家都知曉的蘇格蘭公投是"地方性公投"

KK】評論

個人覺得不該修改答案,考選部也沒改答案。英國也沒創制、複決、公投相關的法,但確實也公投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