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27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委員之至少多少比例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三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77778
統計:A(9),B(63),C(4),D(0),E(0)

用户評論

oneplay】評論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